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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質不同
1、一般納稅人性質: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檢驗補貨銷售額的企業和企業單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
2、小規模納稅人性質: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認定標準不同
1、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1)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兼營貨物批發、零售業務的納稅人,年度應稅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低于50萬元(含本數,下同)。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其他個人年度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單位和應稅行為不頻繁的企業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擴展資料:
由于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因此取得的銷售收入為含稅銷售收入。因此,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只有將含稅銷售額折算為不含稅銷售額后,才能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一般納稅人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憑稅務登記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加蓋的發票專用章。